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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酷博客

确定是美丽的, 但变幻无常更为美丽

magic828在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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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 @ 2006-07-22 21:44

我上大学时的专业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偏软,那时我们这样称呼自己的专业,见了面就问,你偏软的还是偏硬的,偏软是指偏重软件方面,现在它们被统称为计算机与信息工程了,事实上我读的是计算机教育,可是四年之中除了开了两科无足轻重的《教育学》和《心理学》之外,几乎全部的时间都在学数学,先是高等数学,这是每个理科生的必修课,可是计算机是工科啊,所以,我们用了一年的时间就修完了数学系和物理系需要两年甚至三年才修完的上下两厚本高等数学,就我本身而言,我学的很“低等”,虽然那时也都混到60分,现在基本上忘光光了,倒是其他的数学我还记得许多且一直保持着兴趣比如概率、数理逻辑、离散数学,其中离散数学是我们自己编辑的书,里边包含了图论,群论,数理逻辑的许多介绍,当然都是入门级的,我们学习的群论部分虽然浅显但是也已经到了可以对哥德巴赫猜想中的1+1=2有了更具体的理解的程度了,而我对数理逻辑的兴趣则主要源自当时对“罗素悖论”的痴迷,刚开始的时候迷迷糊糊,后来就沉溺于那些奇妙的逻辑算式中,一段复杂的描述最后变成一个长长的逻辑算式,然后根据逻辑规则化简最后得出来一个或真或假的值,宣布一个叙述逻辑上成立或者不成立,那种感觉真爽。

我对数学的兴趣大概也仅止于此吧,刚上大一的时候我们学习的是计算机引论,就是计算机的发展史,我对历史性的东西有天然的好感,尤其是计算机发展史上有许多鲜活的人物,且他们离我们都不太遥远,甚至大部分都还健在,我对这个发展史学的津津有味,到现在还记着计算机科学的奠基人图灵,他是个同性恋并为此而自杀,如果他活到现在我们的信息社会的历史恐怕都要改写。也许我对它太感兴趣了,所以考试的时候我用了1/3的时间就做完了试卷,然后欣然交卷---这要算我大学时最轻松也最有把握的一场考试了,可是,居然,我挂了这科,后来从侧面了解到老师说,我提前交卷是对他出的题目的轻视,因此要教训我一下,这是我进入大学后遭遇的第一个挫折,这个挫折也让我过早的认识了大学的考试制度和过早的对我们学的专业产生了反感,虽然是件小事儿,但是直接导致了我后来三年中的边缘生活。

计算机专业方面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是我在大二时才看到的,是翻译过来的普林斯顿大学的计算机预科生需要读的课本,名字很长我忘记了,大概叫计算机的数学原理之类,这本书我从图书馆借出后就一直续借续借反复的看了好多次,它奠定了我对计算机专业的认识和现在对它所持的态度,这书写的极有意思,开始讲概率的时候就用“圣代冰激凌”做例子,一共有几种搭配等等,后来讲到图论和群论的时候举出的全是古希腊或者某位学者的小故事,到现在还记得图论中的课后习题是设计一个城市的公车线路,当我对广州的转来转去的复杂的公交车线路感到疑惑的时候会想到这道习题,并且怀疑设计公交线路的人有没有掌握遍历各个节点的加权后的最大值最小值的算法,还有许多许多关于加密解密的历史典故,让人很快就会对计算机科学产生强烈的兴趣,可惜,我没有看到普林斯顿大学计算机专业的课本,被这个预科课本启蒙之后我还得继续去学我们莫名其妙的数字电路和模拟电路课,然后在实验室乱七八糟的接线做扩充内存的试验,那是计入总分的,我也常常想,把一个芯片上的印刷电路再用导线接一遍究竟有何意义?但是这就是我们的教学,它就像老式的婚姻---必须先结婚后恋爱,而国外的教学则是先恋爱然后对眼了,了解多了再结婚,我就是这样被这不幸的婚姻搞成现在这个不上不下的样子-----对计算机也有兴趣但是又不想献身于它。

我很羡慕我的 那些老师们,他们对计算机学习的过程就是计算机技术发展的过程,教我算法设计的一个老师曾经见识过一栋楼那么大的“微机”也曾经在像个推土机那么大的计算机上调试过程序,他告诉我们说,那时的计算机非常珍贵,因此在上机之前,他们已经把程序在自己的本子上模拟计算机演练了很多次,然后排队去领纸带,再排队去打孔,然后把打了孔的纸带交给计算机去处理,惴惴不安又兴奋的等待结果---等待一个已经知道答案的答案。

现在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是如此的迅速,这个信息时代技术已经退居了二线,无论是“百万格子”还是“Web2.0,真正的核心是一个创意,这个时代是一个要求创意的时代,从这个意义上说“软件危机”其实已经需要重新定义为“创意危机”,熟悉软件技术的人都知道“百万格子”这个东东,不用学习任何的计算机核心课程,只要了解最基本的HTML语言就可以搞定,而轰轰烈烈的热炒中的Web2.0的技术含量则只是一些简单的查询和数据的关联。然而就是这样简单的技术,在我们的时代获得了巨大的成功,那个在漆黑的DOS界面下凭借技术呼风唤雨的英雄时代已经远去了,计算机软件从业人员面临的是创意的挑战,你能想得到吗?你能找到Solution吗?能,就能生存下去,不能就只有被淘汰,当然,像我现在是不必担心这个问题,我们只是在一老本等的为一个公司服务罢了。他们只要求稳定稳定再稳定,安全安全再安全,不需要有什么其妙的创意(这也是我对工作感到厌倦的原因)。

上学的时候我非常佩服将操作系统由DOS转向Windows的那个人,起初我以为是Bill Gates,对他非常的崇拜,后来我才知道Gates不过是个有眼光的商人罢了,他花了200美金买了另一个程序员的产品回去略作改造就成了配套微机出售的Window最初版本,后来他果然把生意越做越大,大到垄断的地步,但是我还是佩服那个第一次做出Windows的人,因为从他开始,我们接受了视窗的概念并且养成了这个习惯,否则电脑永远是个神秘的漆黑一片的DOS系统。

学了四年的计算机课程我的记忆中最多的还是这一个个的鲜活的人和他们是如何在无意中促进了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的,哈夫曼是个不太勤奋的学生,喜欢躲在家里玩游戏,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他们年终的作业:或者是做一篇论文或者是找出遍历一颗树的最佳方法,哈夫曼讨厌极了写论文,于是他开始研究老师留下来的那颗树,花了三天的时间,他把结果交给老师,老师看完之后冷静的告诉他说:哈夫曼,你娃的名字会被写进算式写进计算机发展史的,的确,我在大二学数据结构时就学到了那棵著名的哈夫曼树。

举出这个例子是想说明人的潜力是非常大的,而我们的制度或多或少都会扼杀这种潜力,我们混混沌沌的往前学目标只有一个赶紧考试及格,毕业挣钱。而不是有一种哪怕是稍显浪漫的想法和追求,例如想象着自己的名字被写进算式。我们一直在做着一个可怕的循环,这个循环曾经以笑话的形式出现在我们程序员的论坛上:

孩子,学计算机干嘛?

挣钱

挣钱干嘛?

娶媳妇。

娶媳妇干嘛?

生娃

生娃干嘛?

学计算机
。。。。。。。

看到这个被改编的笑话,笑过之后心里总有些心酸,尤其在我想要放弃计算机这个本行的时候

 


最新评论


anchin

2006-07-23 14:05

真好看。我也学计算机的。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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