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那是一个春天,我上初三,我的同桌,一个多愁善感的小帅哥,在中考前还捧着岑凯伦狂读的纯情小少男,酷爱整洁一天梳头至少三次的青春期少年,有天在早自习喧闹的读书声的掩护下悄悄的对我说:
“我喜欢##”
我停止了大声读书,了无心机的脱口而出:
“真的吗?我也喜欢啊,嘻嘻....”
他脸红了,我又继续大声读书,他继续捧起岑凯伦那本《爱你,知否》。
##,是我们这一届远近闻名的小美女,对此,我曾经在男生宿舍评论道:回眸一笑百媚生,六班粉黛无颜色
她在我们班,就坐在我们俩后面,我们还不懂什么是青春期时已经模糊的懂得了爱。
后来,帅哥一直没向##说出那句话,整日的郁郁寡欢,中考前一个月他忽然退学回家帮老爸做生意了。
我最终告诉美女我喜欢她,或许是要完成同桌的一个心愿,或许是因为我闲极无聊,那时,我的成绩已经第一,翻开所有的课本和习题再无难处,中考一天天的逼近的时候,我开始帮坐在我后面的她补习,我想我肯定付出了所有的热情,每天给她讲解所有的科目,告诉她许许多多的不传之秘比如如何记忆原子量化合价如何搞定阿基米德定理甚至如何写一篇可以得高分的作文,而这些秘密我未曾告诉任何一个男生,哪怕他们请我吃5毛钱一碗的豆腐花,下了晚自习,我还在教室里,把课桌合在一起点上蜡烛陪她做题到深夜,她就着蜡烛跳动的火光专心的做习题,我在对面专心的看她做习题的样子,我们距离如此近,有天晚上,我歪着脑袋看她时课桌下的脚不小心踢到她的脚,她抬起头,脸红红的对我嫣然一笑,然后又埋头继续做题,我却呆住,回味她温暖的酒窝和洁白整齐的牙齿,笑容和那一刻美好的感觉到现在我还记得。
后来,中考结束,我从第一名滑到第7名,要自筹3000块才能读重点高中。她则考出了第四名的成绩,名正言顺的升读重点高中。
那一年我15岁,在巨大的屈辱中升读了高中,交那3000块时的感受至今难忘,我和她一个学校,但不在一个班级,从此她见到我总是躲开,我也再没有和她讲过一句话,甚至路上遇到都不敢正视她的双眼,不知道是什么将我们分隔,那年元旦,她到我们班教室,众目睽睽之下送我一个硬皮笔记本和一封信,我们又开始联络。
高二那一年,她读了文科,我却选择理科,如果我选择文科肯定和她同班,因为我们那届只有一个文科班,那时,她的文科成绩和我的理科成绩一样烂到倒数,只不过,高中的她仍然是班花,我却不再是第一名,从高一开始,我就背着“自费生”的负担自暴自弃了。
第一年参加高考的时候,我18岁了,经历了太多学习的苦难和考试的折磨,考前的我已经达到处变不惊的化境,7/5号的下午,我坐在学校菜地旁边看书,明天就要奔赴考场,奔向未知的前程,高考对一个农村小孩儿的重要性,比我当时想象的更严重。
那天夕阳落山的时候,我有点儿困,合上《物理》课本,看着夕阳发呆,这时远处过来一个红红的身影,那时我已经近视到300度,走近才看清楚,是她,穿着粉红的飘带衬衫,微笑着向我走来,她走到我身边,垫上一本书坐在我对面的石头上,对我笑了笑问道:
复习的怎么样了?
我知道,这是前奏,高考开始前几个月,高中所有地下地上朦胧中爱着的人们已经开始“料理后事”了,报考哪些学校?如何能够继续在一起?如果一方失败怎么办?。。。。
18岁的脑瓜已经足够复杂。
那天她又对我说了什么我已经记不清,只记得我们分手时天已经暗到看不清路,我约了当时的好友二人到门口的小饭馆儿,我以为那将是在高中最后的晚餐,酒足饭饱后,如释重负的告诉他们:我们俩分手了。
可是,我们还没牵过手呢。
1998年7/月6号的晚上,我还是失眠了,我以为我已经为高考练成了“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心理素质,被她的一番话搅乱了几个月的修炼,我记得我还有些懊恼,为何在这个时候告诉我这样的话?
那一夜,我无法入睡无法平静,为了第二天那场关乎我命运的决战,不得不使出我的杀手锏:打坐,我盘起腿做在考场旁边一个小旅馆的床上,双目紧闭,脑海里如万马奔腾,听着同屋的同学均匀的呼吸声,努力的用18岁的心参透这个千古的谜题。
很不幸,这道题,到目前为止,我已经解了两次,一次比一次更痛苦。
2003年,我大学毕业,因为非典被困在隔离区,论文和毕业都离我很远,有天下午,我像个困兽在隔离区白色警戒线以内走来走去,大学那段尚未浮出水面的地下情女友和另外一个男生牵着手,从我眼前甜蜜的走过,对我视而不见---很显然,他们浮出水面了,我逃回房间,关上窗户,拉上窗帘,颓然坐在地上,点上一根儿烟,,靠在床边想起高考前的那个黄昏,隐隐觉得,也许这是我的宿命,我所爱过的人,都会在我最倒霉的时候雪上加霜,刺上一刀,让我疼痛至极,乱掉方寸。
7/7上午,考试语文,一个月后成绩出来了,我语文考了700多,全班第一名。
虽然如此,我还是回去复读了,又过了一年我才考上大学。
大学刚开始时,一直没有她的音讯,忽然有一天收到一封陌生地址的来信,才知道她就在我附近读另一所大学,后来她连同高中另外几个同学来找我玩儿,头天晚上我刚刚K了通宵的“仙剑奇侠传”,踩着荷叶找了一夜的山寨入口,天色微明时,翻墙越窗爬到宿舍,但我们还是一起痛快的逛了一天公园,拍了很多照片,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我们合照一张-----这也是到目前为止,我和女生唯一的一张合照,大一时的我,很阳光很年轻很快乐很满足。送他们到车站后回来,我把自己摔在床上便失去了知觉,当我醒来时,肚子咕咕叫,才发现已经过去了23个小时,这也是到目前为止我睡得时间最长睡的最沉的一次,连梦也没做一个,吃完饭回来,室友纷纷夸奖我女朋友漂亮,我想否认时已经晚了,他们已经翻出了我掉在床前的照片儿。
又三年过去了,其间我们鲜有联络,今年5月回家时居然遇到她,她去年已经结婚,我大概还有些印象她发短信告诉我婚期,终究因为工作缠身,虽然离我很近也没去参加她的婚礼,这次刚好她也回家过假期,刚好我们都要去郑州,我去找我的同学,她去找她的同学,我们大概还有些共同的同学,便相约一起坐车,一路上她说了很多话,比先前那6年的同学校说的还要多,大部分时间我都是在点头、在注视她的眼睛以表示我在认真虔诚的倾听----结婚后的女孩儿会忽然变成滔滔不绝的健谈家,她嫁了一个好老公,买了房,养了没鼻子的巴儿狗,老公处处让她,她生活悠闲而幸福。
我们也一起回忆起高中的时光,彼此笑笑,我说,幸亏咱俩没结婚,我没你老公脾气好,你肯定管不了我
她说是啊,我们肯定天天吵架。
下了车,五月的太阳很大,在路边等TAXI时,我见她用手遮脸便把我的太阳帽给她戴。
她说什么时候学的这么乖?会疼人了。
我说,人总不能不进步不是?多伺候几个女朋友,慢慢好习惯就养成了。
她大笑起来,我没笑。
后来我们一同去看了一个共同的初中同学,一起吃了顿饭就分开了。
她依然很漂亮,烫了直发,化了淡妆,浑身散发着一种精明利落的美。
这算不算是不进化呢?
